因應廣東省政府8月7日起調整由香港入境廣東人士的核酸檢測規定,特區政府呼吁市民前往廣東時須確保符合相關規定。
8月7日上午10時起,經批準的公務商務豁免人員和跨境司機可繼續按現行規定入境廣東,但其他人員經深圳灣和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當地時,必須持有香港特區政府認可醫療機構發出24小時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,而入境后仍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。
市民前往廣東時須確保持有有關陰性結果證明的正本或列印本,并預留充足時間過關,否則將不能進入廣東,更會在折返時因重新進入香港而須根據本港法例接受14天強制檢疫。